2023-04-11 10:32:01
作为自媒体的顶流,司马南先生创造出了全网3000多万粉丝的奇迹。但出名的人,也很容易被“拔出萝卜带出泥”。之前,司马南就因为在美国购房子投资,遭到了巨大的信任危机。而这一次,司马南遭受的危机,可能远甚“美国购房”,起因竟然是司马南接受外媒采访时,向外媒记者展示了他书架上的“动物标本”(见下图,红线圈起来的部分,就是疑似动物标本),引发了激烈的讨论。客观说,从视频截图来看,司马南的书柜顶部,摆放了大量的类似动物标本的物体,这是不容否认的——互联网有记忆,不可能抹煞!
最先发现这些“标本”的,可能是Jim博士。早在今年9月,Jim博士就撰文《司马南涉嫌买卖国家一级保护动物?这可是违法呀!》。
随后,一名动植物鉴定的专业人士,撰文《司马南先生持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制品该当何罪》,从视频判断动物的种类、保护级别以及价值,从法律的角度进行了详细的分析。比如,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梅花鹿30000元/只,二级保护动物白鹇5000元/只,还有老鹰、扬子鳄、喜鹊等。
在众多“标本”中,最引人注目的是玳瑁。玳瑁是一种海龟,已经被列入IUCN标准极危(CR),还被列入中国《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》一级(该目录工38页,玳瑁在第22页),与大家比较熟悉的普氏野马、藏野驴、老虎是一个级别!
按照刑法规定,如果这些标本,确系动物尸体制作,那么,仅凭玳瑁,就可以因为“非法收购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、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,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罚金”。如果情节严重,刑期更重、罚金更高!即便不是收购,私自收藏,恐怕也会涉嫌违法犯罪!比如,北京的马某某就曾因花16000元购买一只玳瑁标本,目前虽未宣判,但已经被采取强制措施,估计难逃囹圄之灾。这样的判例很多,我们虽不是判例制国家,但却具有极高的参考价值。
但单纯看视频,完全看不出这些“标本”是动物尸体制作的还是一般的工艺品。不过,能将其介绍给国外的来宾,估计不应该是一般的工艺制品。作为公众人物,司马南先生也曾经专门录制过节目,谈《动物保护法》,表明他是一名动物保护人士、环保人士,也应该熟悉这方面的法律。
现在的问题就是,这些东西,究竟是工艺制品还是用动物尸体制作的标本;如果确系动物标本,然后的问题,就是这些标本的来源问题。假设这些动物不是他自己杀害的,也不是自己制作的,还不是购买的,而是别人送的,那么,私藏珍稀动物标本本身也已经涉嫌违反刑法“危害珍贵、濒危野生动物罪”。
也有人认为,“法不咎既往”,如果这些标本是在玳瑁等进入野生动物保护名录之前收藏的,就不应该构成违法。但事实上,“法不咎既往”指的是在法律制定之前的行为,而很明显,司马南先生现在还收藏这些标本,就是行为的延续,已经不适用“法不咎既往”的原则了。举例来说,在对枪支进行管制之前,你有枪支的行为不构成违法犯罪。而一旦对枪支进行管制之后,你不能因为我的枪支是以前拥有的来逃避法律制裁,除非主动上交。
至于有不少网友认为,这后面有可能是某种力量在炒作。个人认为,一码归一码,司马南先生在美国购房子,那是个人自由,只要购房资金合法,最多是在道德上有瑕疵——一边唱衰,一边购房投资,自相矛盾。但这个标本问题,却是实打实的法律问题。任何事情,都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,不能以这个不合理(不合法)就否认其所有行为都是不合理(不合法)的,自然也不能因为某个人某些言行说的很对,就想当然认为他的一切言行都是绝对整的,这不是就事论事的态度,也不是有独立判断的人。
现在,就看司马南先生如何回应质疑,希望当地林业部门尽快介入,查明这些东西是否属于动物尸体制作的标本,是否需要采取法律手段,我们不能冤枉任何一个好人,也不能放过任何一个违法犯罪的人,这是法治社会的应有之义。因为没有买卖,就没有杀戮;而收藏的背后,必然有杀戮和买卖,这既违背我们的生态保护基本理念,也涉嫌违反了现行法律!